學生會|嶺大學生會須簽署承諾書 劉智鵬:期望學生組織行為合情合理合法

港聞

發布時間: 2025/02/11 19:45

最後更新: 2025/02/11 20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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嶺南大學要求學生會簽署承諾書。(資料圖片)

嶺南大學近日要求新當選、將於下月上任的嶺大學生會內閣簽署「承諾書」。協理副校長劉智鵬今(11)表示,承諾書只是要求學生會日後工作要合情、合法、合理,強調承諾書內容是對學生會合理的期望。

嶺大要求學生會簽署「嶺南大學學生會承諾書」,內容包括要「擁護嶺大核心價值」、成為其他學生的榜樣、「擁護學生社團功能及價值」,以及遵守校規等,否則會被處分,例如被暫停使用嶺大設施的權利、被大學撤回對學生社團的認可和支援等。

校方原要求學生會在上周一(3日)或之前簽妥,其後將限期延前昨日(10日),嶺大學生會署理會長賴卓賢今稱,日前已致函要求校方釐清承諾書內容,至今尚未收到回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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嶺大協理副校長劉智鵬今日出席活動時形容,承諾書內容只是「好general的要求」。他表示,校方期望學生會作為學生組織,能有「正向思維」和舉辦有益學生身心的活動,「總之就是不要做不應該做的事」,只是要求學生「做好自己、行為良好」。

劉智鵬強調,承諾書只是要求學生參與學生組織時,行為要合情、合理、合法,強調承諾書內容是「好合理的期望」,又形容今次的承諾書只是一種提醒(serve as a reminder)。

記者:蔡健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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